9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存在5項違法行為類型,被警告,通報批評,并處罰款合計147.96萬元。
圖片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分行
據了解,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的違法行為類型為:
1.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
2.違反數據安全管理規定;
3.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4.未履行對異常賬戶、可疑交易的風險監測和相關處置義務;
5.違反賬戶管理規定。
相關信息顯示,還有3名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的人員受到處罰:
郭某明(時任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零售金融部經理)因未履行對異常賬戶、可疑交易的風險監測和相關處置義務,被罰款1萬元。
張某琳(時任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小微金融事業部廈門分部/普惠金融事業部廈門分部副總經理)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罰款1.5萬元。
林某泉(時任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零售金融部副總經理)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履行對異常賬戶、可疑交易的風險監測和相關處置義務,被罰款2.5萬元。
據介紹,中國民生銀行廈門分行2006年7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是中國民生銀行在國內的第29家分行。
來源|觀八閩 綜合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分行網站民生銀行廈門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