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市資源規劃局印發并實施《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條件核實與土地核驗“一證多驗”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加快項目竣工投產。
《管理辦法》在2022年印發的《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分期辦理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條件核實與土地核驗管理辦法(試行)》基礎上,按照進一步規范審批、拓寬適用范圍的原則,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對“一證多驗”適用范圍、分期驗收次數等內容進行修改完善。
具體來看,《管理辦法》在原文件基礎上增加農村集體預留發展用地的建設工程,有利于加快用地項目建設進程,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近年來我市出讓的省、市重點項目建筑規模較大,原文件所規定最多分三期驗收無法滿足此類項目的建設需求。為此,《管理辦法》結合《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重新明確處理土地復核驗收中涉及建設期限問題的意見》,按照建筑規模和不同用途限定分期次數,進一步明確不得申請分期驗收項目范圍、最多分三期驗收項目范圍和允許適當增加分期次數的情形。
原文件關于首期驗收比例的設定門檻較高。《管理辦法》下調首期驗收比例,合理設置首次驗收的最小建筑面積。
為加快辦理產權,減輕企業負擔,便于企業融資,《管理辦法》不再以完成一本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所有竣工驗收手續的日期作為竣工日期,調整為可分期辦理竣工申報回執。《管理辦法》讓符合條件的項目可分期拿驗收結果,分期計算逾期違約金,切實為企業減負,推動項目早投產、早見效。
此次《管理辦法》的出臺與實施,是我市優化營商環境的又一重要舉措,將為全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提供更規范、高效、便捷的服務保障,為廈門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力。(廈門日報記者 朱道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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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工程適用“一證多驗”?
采用“一證多驗”驗收方式,要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 未分期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工業、物流倉儲類的建設工程
2 教育、醫療及農村集體預留發展用地的建設工程
3 安置房類(含安商房)的建設工程
4 列入省、市重大重點項目清單的建設工程
5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的其他建設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