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21日訊(通訊員 曾華瑩 閩南網 黃麗君)日前,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版權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聯合出臺《關于加強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銜接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與《泉州市知識產權糾紛行政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兩份重要文件。此舉標志著泉州市知識產權“大保護、全保護、強保護”協同格局邁入提質增效新階段,為“創新泉州”建設注入強勁保障動能。
破壁壘強聯動 從“單打獨斗”到“攥指成拳”
此次兩份文件的出臺與落實,核心在于進一步消除部門間的溝通障礙,實現保護資源的優化整合與保護效能的倍增,構建高效協商的保護體系,推動協同保護“三化”落地。
在聯合機制制度化方面,通過部門聯合發文、共同制定規則,將協同保護的要求固化為長效制度,明確各部門職責與協作路徑。
會商研判常態化機制建立后,各部門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共同分析全市知識產權糾紛的新趨勢、新挑戰,研究解決執法司法中的疑難問題,制定聯合行動方案,實現信息互通、標準統一、行動同步。
在平臺支撐實體化方面,依托“知源平臺”,部門間深化信息共享與聯合懲戒機制。法院在辦案中發現涉訴主體有惡意注銷風險,可通過該平臺快速聯合行政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多維協同增效 釋放“1+1>2”保護動能
“一站式”確認打造解紛“快車道”。《工作指引》系統建立了知識產權行政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的標準化流程。根據《工作指引》,經市場監管、文化和旅游部門處理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司法確認賦予協議強制執行力,打通了行政調解效力不足的“最后一公里”,降低維權時間和經濟成本。
證據互認筑牢保護“奠基石”。《實施意見》明確規定,對通過區塊鏈、可信時間戳等可靠技術手段固定,或通過認證平臺獲取的電子數據,以及在行政執法中依法收集的物證、書證等,只要符合法定要求,在司法審判與行政裁決中互認互用,提高了執法司法效率,為案件公正高效處理奠定了堅實基礎。
委托調解延伸解紛“服務鏈”。法院積極引導并委托市場監管、文旅部門調解知識產權糾紛,有效促進了糾紛的“實質性化解”,豐富了糾紛解決的“工具箱”,形成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與行政保護在解紛環節的深度協同、優勢互補。
協同成果顯實效 為創新發展保駕護航
近年來,泉州市持續加大知識產權部門協同保護力度,隨著《關于強化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體系建設的意見》《關于優化知識產權一體化保護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等多份文件的出臺,推動聯動機制日益健全、信息共享渠道持續暢通,糾紛多元化解局面初步形成。
在深化協作過程中,知識產權行政司法部門已開展聯合跨區域調解6次,組織疑難問題研討5場、座談調研31次,成功推動18件知識產權調解協議獲得司法確認。泉州市市場監管局5名專利預審員受聘擔任法院技術調查官,協助審理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19件,知識產權綜合保護體系日趨成熟。
2025年以來,通過“司法+行政”的科學分工,泉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和市中級人民法院運用行政職能分流處理412件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實現行政保護的主動、高效與司法保護的終局性深度融合,對侵權行為形成強大震懾,為泉州創新驅動發展提供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