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關于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強研發活動的若干措施》
十五條舉措破企業研發投入癥結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關于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強研發活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共提出15條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的綜合性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實施企業研發經費投入獎補、提高企業研發活動覆蓋面、支持企業研發平臺建設等方面。
《若干措施》突出問題導向,系統整合和集成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各自出臺的科技惠企政策,提升政策協同效應、優化科技資源配置,著力破解制約我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的問題癥結。
《若干措施》聚焦我省重點產業領域,對年度研發經費支出高于200萬元且較上年實現增長100萬元以上的科技型企業,按企業年度研發經費支出較上年度增量的6%給予獎勵補助,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600萬元,由省市縣三級按照8∶1∶1比例分擔獎補資金,依托省級惠企政策申享平臺推動實現企業“免申即享”。實施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活動“全覆蓋兩提升”行動,力爭2026年底,1億元以上規上制造業企業的研發機構覆蓋率提升到40%左右,3億元以上規上制造業企業的研發機構覆蓋率提升到50%左右;至2027年底,推動全省年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規上制造業企業的研發活動全覆蓋。
在支持企業研發平臺建設方面,《若干措施》對新獲批國家級平臺基地的牽頭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1000萬元獎勵。支持企業與高校院所共建聯合實驗室,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后補助。支持企業在省外設立的獨立法人研發機構牽頭申報我省“揭榜掛帥”技術攻關項目,或參與實施其他科技計劃項目。
企業是承擔科研攻關項目的重要主體。《若干措施》提出,對牽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的企業,按其實際獲得的國撥經費1∶1比例給予獎補,單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支持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龍頭企業依托省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設立企業聯合基金,以企業為“出題人”“閱卷人”,從生產實踐中挖掘提煉科研需求,助力破解行業“卡脖子”難題。此外,推動各類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在牽頭承擔國家或省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中試點推行,指導省管國有工業企業(集團)按照國家會計政策規定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
《若干措施》加大金融對企業研發的支持。推動金融機構用好用足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閩科易融及科票通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為科技型企業爭取更多低成本的央行資金支持。推動政府或國資投資基金聯合社會資本設立種子基金、科創基金,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研發的投資力度。
同時,支持企業承接轉化科技成果。實施中試創新服務平臺體系建設行動計劃,對企業獲批認定的省級中試服務平臺、共性技術平臺(概念驗證中心),由省級主管部門給予經費補助或項目支持。對購買重大科技成果的企業按不超過實際支付技術交易費用的3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助額不超過300萬元。
科技人才是企業發展的重要引擎。《若干措施》提出,圍繞產業創新需求,推進省級工程碩、博士培養改革試點,實行“雙導師制”和“雙階段”培養,鼓勵和引導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以科技特派員、“科技副總”等形式服務企業。推廣省級高層次人才“免申即認”工作機制,實施青年科技人員育成項目。(福建日報記者 李珂 通訊員 高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