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共河南省委批準,河南省紀委監委對汝州市委原書記韓春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韓春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房產,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韓春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河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河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韓春曉開除黨籍處分;由河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 ∣省紀委監委